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环保局获悉,为降低昆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市主城区内机动车的排放污染物,昆明市将从下月开始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工作。现阶段除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纳入环保定期检测外,其他类型在用机动车全部实行环保定期检测。数据显示,昆明市有近75万辆机动车需要陆续接受环保检测。
从今年2月1日起,昆明市新落户的国家环保目录范围内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汽油车辆、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辆,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将可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背景·
113万辆车成主要污染源
目前,以私人购车为主的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正以年均约12%的速度在快速剧增,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含郊区/县)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13万辆。由于昆明城市地貌的环山低洼的特殊因素,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市区主要道路中心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浓度正呈逐年增加趋势。主城区内机动车的排放污染物,成为市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为加快推进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着力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初期工作目标主要是建立起机动车新车准入、排放定期检验、环保标志发放、检测数据网络传输、路(抽)检执法、不合格车辆维护治理、加快黄标车淘汰为一体的全方位车辆排气监督管理体系,达到防治法制化、监管系统化、信息智能化的要求,实现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发展。
措施·
不达标车不办车检合格手续
具体操作中,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两种,对按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尾气环保检测不合格的在用车辆,不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点在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车主可自愿选择环保检测站领取。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ⅰ及以上标准的,尾气环保检测合格,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尾气环保检测合格,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